2018年4月20日 星期五

烏干達總統禁口交! 新聞沒告訴你的事。

圖片摘自三立新聞

這兩天各大報紛紛報導烏干達總統對口交發表個人見解的新聞,該言論其實在2014年二月,烏干達通過報導中所說的加重反同法案(註)時就已有媒體報導,不過在英美等大國同聲譴責施壓下,同年八月該法案就被烏干達最高法院廢止。在這位反同立場鮮明的基督教福音派總統長達三十年執政下,烏干達幾乎成為同志最難生存的地方之一,引起爭議的紀錄片<God Loves Uganda>就在描述美國基督教福音派與此法案的關聯性。

不過三立記者神來一筆,忽然扯到烏干達是非洲防治愛滋病成效最大的國家,好像禁絕同性戀對防治愛滋病產生莫大貢獻。但其實根據英國愛滋教育研究機構AVERT(AIDS Virus Education and Research Trust)調查,烏干達愛滋感染者的最大宗一直都是15到24歲的年輕女性,因為缺乏性知識及遭受性暴力而染病,其次是性工作者,再來才是男男性行為,以致於2016年女性的愛滋病盛行率為7.6%,遠高於男性的4.7%。

那究竟受到讚譽的防治成果是怎麼來的呢? 根據疾管局2004年的<愛滋病防治政策論壇研究報告>,烏干達從1986年代便積極面對並制定愛滋政策,透過媒體宣傳、性教育、發放保險套,行動深入農村。BBC在2010年報導了烏干達的民間出版社出版的一系列性教育童書,內容不避諱地提到各種孩童及青少年可能遇到的情境,情節甚至是被強暴得到愛滋病,兩男一女初嘗禁果,其中一人有愛滋病等等,這些故事成為兒少的借鏡和教材,降低其受到愛滋威脅的機會。
圖片取自Fountain Publishers


民間與政府一起,讓烏干達的HIV帶原盛行率從1990年代的超過20%降到2000年的6-7%,然而這個數字卻一直維持到現在(6.5%, 2016)而沒有再減少,AVERT網站甚至預估,烏干達每年的新感染者人數可能從2016年的52000人,在2025年時大幅成長到34萬人。
圖片取自疾管局愛滋病防治政策論壇 研究報告,2004
原因主要是目前只有67%的成人和47%的兒少帶原者有接受抗病毒治療,無法控制病毒傳播,而近年社會對同性戀及感染者的污名和歧視不斷加劇也使感染者不敢現身尋求醫療協助,除了2013年通過的反同法案,2014年還通過強制孕婦檢驗HIV,並允許醫療機構揭露結果給其他人,更使女性成為眾矢之的。把感染者推到資源無法觸及的角落,反而對控制傳染病設下重重阻礙。除此之外,烏干達多年來的防治愛滋病預算多仰賴國際援助,自己無法有長期經費挹注也讓各項防治策略捉襟見肘。


烏干達是個還在用巫術反轉性傾向的國家,這位總統的個人高見會不會讓早年防治愛滋的成效晚節不保,值得繼續看下去,信手抄來的新聞也不見得能告訴你。對抗傳染病,能奏效的永遠會是知識和經費,而不會是成見和口水。

註: 烏干達原就有反同法案,同性性行為可處最高14年有期徒刑,2014年本要加重其刑至終身監禁,後來被取消,但原本的法律依然有效。

References:
1. 「嘴是用來進食」烏干達總統擬禁口愛: 不要被外國人帶壞  http://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370383
2. 烏干達有蟲蟲總統 「同志口交會長蟲http://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40226/351200/
3.  GOD LOVES UGANDA http://www.godlovesuganda.com
4. HIV AND AIDS IN UGANDA, http://www.avert.org/professionals/hiv-around-world/sub-saharan-africa/uganda#The_future_of_HIV_and_AIDS_in_Uganda
5.廖學聰等,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九十四年度科技研究發展計劃 愛滋病防治政策論壇 研究報告,2004,http://www.cdc.gov.tw/uploads/files/8a5581cc-20b7-4e28-8cbe-2282a2ef7e12.pdf
6. Uganda AIDS education 'working' http://news.bbc.co.uk/2/hi/africa/3673327.stm
7. Explicit sex books 'help drop in Uganda's HIV rate' http://news.bbc.co.uk/2/hi/progrannes/from_our_own_correspondent/9117296.stm
8. http://www.fountainpublishers.net/index.php?main_page=index&cPath=21_38_34
9. The World's Worst Place to Be Gay?  http://www.bbc.uk/programmes/b00yrt1c



2017年5月9日 星期二

先拚經濟還是先立法保障同志人權?

圖片取自http://news.ltn.com.tw/photo/life/paper/784446(記者楊綿傑攝)

常常聽到一種說法:「同志議題不重要,專心拚經濟!」但現今世界各國的發展真的是這樣嗎?只顧拚經濟而忽視同志的權益真的都可以使國家欣欣向榮嗎?由美國國際開發總署(USAID)資助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一個研究,報告在2014年發表,或許可以讓我們看看世界上的狀況。

這個研究是想要了解各國法令對同志的保障程度,與其經濟發展成果是否有相關性,對象包括了世界上29個普遍認為的開發中國家(台灣也名列其中)以及10個未達開發中但其發展令研究團隊感興趣的國家,採納的是2011年當年的資料。

本研究檢視的國家名單( Badgett et al, 2014)

要評斷各國家的法令對同志的保障程度需要有一個指標,這裡採用的是法律認可同性傾向之全球指數(GILRHOGlobal Index on Legal Recognition of Homosexual Orientation)」,針對個別國家評分,分數為0-8,其評分標準如下,每達成一個「是」得1分:

A. 成人間的合意同性性行為合法與否。
B. 合意的同性性行為和異性性行為相比,其合法性是否有相同年齡限制。
C. 立法明確禁止聘雇員工時的性傾向歧視。
D. 立法明確禁止提供財貨或勞務的性傾向歧視。
E. 對未登記的同居同性伴侶有無任何法律認可。
F. 同性伴侶是否可以登記伴侶關係。
G. 同性伴侶是否可能共同領養小孩或成為另一雙親。
H. 同性伴侶是否可以結婚。


而評估經濟發展成果的指標有二:第一項指標是經匯率及購買力平價調整後的人均國民生產毛額(GDP per capita),即平均每位國民該年的總生產值,第二項指標是人類發展指數  (HDIHuman Development Index),這是聯合國根據各國的預期壽命、教育獲得、生活水平(購買力)計算而得的數值(01之間),每年都會發表報告,但台灣因為政治問題並沒有被列在報告中。

橫軸為法律認可同性傾向之全球指數(GILRHO0-8),縱軸為人均國民生產毛額(GDP per  capita,單位:千美元),斜線為相關性之回歸線  (Badgett et al,2014)


橫軸為法律認可同性傾向之全球指數(GILRHO0-8),縱軸為人類發展指數(0-1),斜線為相關性之回歸線  (Badgett et al, 2014)   按:台灣未被點出,可能因聯合國報告中無資料,行政院主計處2013年計算出之數值為0.890


結果各國經濟發展的指標,不管是人均國民生產毛額或是人類發展指數,都跟法律對同性性傾向的認可程度呈現正相關。也就是說在經濟發展的同時,也會伴隨著法律上對同志人權的重視。且依照此相關程度推算,GILRHO指數每增加1,人均國民生產毛額可以增加1400美元,而人類發展指數可增加0.031

接納同志族群與經濟發展產生相關性的機制 (Badgett et al, 2014)

報告中分析了產生如此相關性的因素(上圖)
  1. 人力資本:國家經濟成長是個人生產力的總和,如果在教育、職場限縮甚至排除了同志族群學習技能或施展長才的機會,或因不友善的職場影響同志的工作表現,如此國家的整體生產力勢必打折扣。
  2. 後物質主義:物質生活富足之後,人民會開始重視人身自由、平等公民權、尊重少數族群等概念。
  3. 國家為顯示其現代化及開放而選擇採取接納同志族群的政策,進而招來觀光、外國投資、及跨國貿易夥伴等收益。
  4. 能力取向:這個理論不再只強調個體創造的收入,而是國家需幫助每個人成為他想要且能夠成為的人,個體都得到自由發展的空間而有更好的生活,也因此除了人均國民生產毛額外,還加入人類發展指數作為評估標準。


紅色直條為入罪的比例,紫色直條為保障受雇時性傾向平等的比例,藍色為認可同性伴侶 關係的比例,上圖為世界各國:其中左圖為低收入國,中圖為中收入國,右圖為高收入國,下左圖為29個開發中國家,下右圖為本研究有興趣的10 (Badgett et al, 2014)

本研究聚焦在發展中國家,但其實世界各國中,在法律上表達對同志的接納不外乎三個階段:同性性行為的除罪化、保護其在受雇時不因性傾向受歧視、認可同性之間伴侶關係。(上圖)截至2013年,已經可以看出在全球之中人均年所得高的國家,大多對同志願意提供較多保障,而低收入國家則多認為同性性行為應入罪。


其實不難發現世界各國的趨勢,在經濟發展的同時,同志人權也會漸漸被重視,不僅會相伴發生甚至可以相輔相成,國家想拚經濟,應該一面創造好的環境,讓同志族群也能盡洪荒之力,才會是經濟成長的最佳途徑。


References:
1.   MV Badgett et al.,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GBT Inclusion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n Analysis of Emerging Economies, Nov,2014, https://www.usaid.gov/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15396/lgbt-inclusion-and-development-november-2014.pdf
2.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A%BA%E7%B1%BB%E5%8F%91%E5%B1%95% E6%8C%87%E6%95%B0




2017年4月9日 星期日

一探青少年至青年時期的性傾向分布及流動

研究COtt et al., 2011)2001年的問卷封面

同性戀的青少年比例到底有多少?聽說性傾向會流動,所以人人都可能變成同性戀嗎?本文介紹以下不同年代的三個大型調查,試著了解這些問題。
ARemafedi et al., 19921986年到1987年間,對象為美國明尼蘇達州3470612-20歲的青少年的橫斷面研究。
BSavin-Williams & Ream, 20071998年到2002年間,針對分散全美國的2074712-18歲青少年做了三波問卷調查的縱貫性研究,第一波及第二波相隔一年,2001年至2002年間進行第三波追蹤。
COtt et al., 20111999年起至2005年間,針對分散全美國的1384012-17歲青少年的縱貫性研究,每兩年做一次問卷,共四波歷時六年,至受訪者18-23歲。

一、受同性/異性吸引(romantic attraction)和性傾向的認同(identity)

A研究中,平均有3.7%的男性和4.5%的女性表示主要受到同性吸引,年紀愈大比例愈高,但只有0.7%的男性和0.2%的女性認為自己是同性戀,另外各有少於1%的人表示受到兩種性別吸引且認同為雙性戀。
各年齡中主要受到同性吸引的比率(%)(A研究,Remafedi et al., 1992)
B研究中受同性吸引的男女都只有1%左右,但有3.1%-6.3%的男性和3.5%-12.3%的女性可受兩性吸引,認為自己主要或完全是同性戀的男性有1.8%,女性有1.2%,認為自己是雙性戀的男性只有0.6%,女性則有2.6%


三波資料中男女分別被吸引、性行為及性傾向認同的比率(B研究,Savin-Williams & Ream, 2007)

看起來AB兩個研究中,受同性吸引數據差異很大,但B研究的討論中也提到,這種盛行率差異端看你把分界點定在哪裡,像A研究訂的類別是「主要」受同性吸引,就會納入一些偶而會受異性吸引的人,如果類別是「只」受同性吸引,就會把這些人推到受兩性吸引的分類中了!相反地,如果調查的是曾受任何同性吸引的比例,數字則會再大幅增加。因此只把性傾向分成兩類或三類與現實狀況並不相符,光譜會是較好的解釋。

再者,我們可以看到在愛滋病剛開始現身的A研究年代,即便承認大多受同性吸引的青少年,也絕不敢輕易肯認自己是同性戀。這個比例在十多年後的B(上表藍框)C研究中就有逐漸增加。

C研究並沒有詢問被哪種性別吸引而只問認同,結果與B研究所呈現的相去不遠,可以看到非異性戀中男性有較高比例認同自己是同性戀,而女性則較多認同是雙性戀。和B研究一樣,這裡也看到主要是異性戀但也偶有同性傾向的人數眾多,且女性也比男性多出一倍,如果把所有跟同性有可能產生愛戀的人加總起來,男性約有10%,女性則高達約20%
男女各年齡中性少數的比率(%):橫線為主要是異性戀,塗黑為雙性戀,斜線為主要是同性戀,直線為完全同性戀,空白為不確定(C研究,Ott et al., 2011)

二、性傾向未知的比例

除了沒有給「不知道」這個選項的B研究,A研究和C研究(上圖空白直條)中都有一個不小的族群認為自己還不知道性傾向,而且年紀愈小,未知性傾向的比例愈高,尤其年代較早的A研究,12歲未知性傾向的比例高達25.9%。隨著年齡增加,C研究中非異性戀的認同和A研究中被同性吸引的比例,都有增加的趨勢,而未知性傾向的比例則逐漸減少,顯示性少數會花較多時間摸索自己的性傾向而較晚產生認同,但C研究中計算出仍有66%一開始為未知性傾向的人,最後自我認同是完全異性戀。
各年齡中不確定性傾向的比率(%)(A研究,Remafedi et al., 1992)

三、同性/異性吸引和性傾向認同的變動

B研究中把受試者分成不受吸引/遺失、只受同性吸引、受兩性吸引、只受異性吸引四組,不分年齡統計出受試者在任兩波資料間,留在原組別的比例。其變動很劇烈,但從頭到尾只受異性吸引的比例始終很高(八成以上),只受異性吸引者僅少數會變動,同時也有很大比例受同性和兩性吸引的人往受異性吸引的方向流動。

男女分別不受吸引/遺失、只受同性吸引、受兩性吸引、只受異性吸引,任兩波調查間移動至各組別的比率(%)(B研究,Savin-Williams & Ream, 2007)


C研究中將性傾向認同分為未知、完全異性戀、主要是異性戀、雙性戀、主要是同性戀、完全同性戀六個類別,以變動分數(MMobility Score)來計算性傾向變動(例如原認同為完全同性戀,兩年後調查變成主要是同性戀)的機率,僅統計有無變動,而不計算變動幅度,M=0表示完全無變動,M=1時表示每個人都有改變。結果整體看來年紀小則變動機會大,但主要來自於未知性傾向的人漸漸產生認同,若扣除掉原為未知性傾向的人,則整體的性傾向變動不大,女性較容易變動,M0.1,男性則變動機率更小
全部樣本中的男性及女性各年齡性傾向變動的機率(M=0-1)(C研究,Ott et al., 2011)
除去一開始為未知性傾向的樣本後各年齡中男性及女性中性傾向變動的機率(M=0-1)(C研究,Ott et al., 2011)

其中,異性戀族群持續為完全異性戀的機率約九成五,顯示非異性戀族群變動機率明顯較高,故扣除持續完全異性戀和先前所提原為未知性傾向的族群後,變動的機會仍以低年齡層較高15-16歲後穩定地在M=0.4-0.5,且男女相近。
除去一開始未知性傾向及始終為完全異性戀樣本後各年齡中男性及女性性傾向變動的機率(M=0-1)(C研究,Ott et al., 2011)
12-17歲及18-21歲男性的性傾向變化,表格中數字表留在原組別的機率,M為變動機率(M=0-1),圈出之數字為性傾向未變動的機率(C研究,Ott et al., 2011)

12-17歲及18-21歲女性的性傾向變化,表格中數字表留在原組別的機率,M為變動機率(M=0-1),圈出之數字為性傾向未變動的機率(C研究,Ott et al., 2011)

四、結語

從現有的結果看來,在成長過程中,不論時代都會有一定比例的人受到同性或是雙性吸引,數字多寡常決定於分類如何界定,而性傾向的認同則還受社會環境影響,且隨年齡增加會逐漸形成,然而這個比例是動態平衡的結果大部分人不變動,極少數異性戀和近半數性少數會程度不一地改變性傾向。如此看來,要找到幾個曾有同性戀情,後來又與異性建立關係的人,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除了原本就是雙性戀的可能性,也可能就是性傾向流動的個體之一。

即便是大規模的調查,由於性少數比例低,性傾向分類之後的樣本數也所剩不多,故關於流動比例的精確性仍有待進一步研究。

References:
  1.  G.  Remafedi et al.,  Demography of Sexual Orientation in Adolescents,  Pediatrics 1992;89(4):p714-721.
  2.  R. Savin-Williams & G. Ream, Prevalence and Stability of Sexual Orientation Components During Adolescence and Young Adulthood, Arch Sex Behav , 2007; 36:385–394.
  3. M. Ott et al., Stability and Change in Self-Reported Sexual Orientation Identity in Young People: Application of Mobility Metrics, Arch Sex Behav. 2011;40(3): 519–532.
  4. https://www.gutsweb.org/index.php/the-survey/guts-questionnaires




2017年3月28日 星期二

恐同從何而來又該從何而去?



                 三月的某個午後,幾個因工作第一次見面的同事一起在檳城的海邊看著夕陽,好似愜意的人生而我們卻談著不太輕盈的話題,還記得派駐在檳城的同事是這麼說的:「台灣正經歷著文化革命般的變革,好多爭議、制度、文化都變得太快,而這動盪的時局不是文化革命的話,那是甚麼?」可以從他殷殷的眼神讀出他想表達的內容,而我卻不想接續或開啟他已起了頭的敏感話題,那些微微包著負面字眼的句子,我很清楚地知道處於對立兩面的我們思想能有多大的不同!然後他繼續說著:「婚姻本來就是一男一女,自古以來就是男女的結合才能交配、生出下一代,才能讓這世代傳承下去本來同性就不能生育,怎麼能給他們甚麼結婚權」一種敵明我暗的狀態,這難堪的氣氛我也不是第一次遇到,而他人隨意就丟出的歧視與偏見也不是我人生第一次忍氣吞下,對於太多沒有任何一個少數性族群朋友(Sexual minority, LGBT)的異性戀,我常常在想我要不要成為他的第一個雙性戀朋友?要不要讓他知道他太容易行使他的異性戀霸權?然而常常在第一次碰面的情況下,大部分的時間都是以反同主義的佈道方式渡過,你輕輕地提示尊重不同性傾向,他卻可以以不自然、少數不重要不足以到修法、不可以推崇這樣的性傾向等等,可以排列成句子確不合邏輯的文字宣傳反同精神,彷彿他們口中的少數性族群不配用上所謂的平等、是一種次等的公民,要永久與異性戀活在不同的世界裡異性戀才能獲得安寧,更可怕的是反同的異性戀們很容易在不知不覺中推廣自己認為是真理的反同主義,試圖要周遭的朋友認同他們究竟,反同主義者腦中的少數性族群們是有多可怕?而又是甚麼樣的認知與想像讓恐同的異性戀們把少數性族群妖魔化了?一次又一次被反同主義佈道的我也不禁開始好奇是不是恐同症(Homophobia)把我們一分為二:分成維持與汙辱婚姻神聖性的兩方、分成擁有及不配法律保障的兩種人恐同症到底從何而來?又該從何而去?

                 恐同症(Homophobia)一詞,是由心理學家及心理治療師George Weinberg1965年參加東岸同性組織演講前發生的同事聚會小插曲所衍生而定義出來的新名詞,主要是同事們發現George Weinberg所要帶來聚會的女伴是女同志,便開始私底下游說George Weinberg不要帶該名女同志參加聚會,透過這個事件,George Weinberg發現這些異性戀同事不僅僅是不喜歡女同志參加他們的聚會、甚至是害怕女同志參加聚會,而害怕的程度還極端到了恐懼的可能,所以George Weinberg用了phobia這個代表恐懼的希臘字根來形容對於同性戀恐懼的人們。1而更在1972年,George Weinberg博士把恐同症(Homophobia)一詞正式刊登在他個人所出的心理書籍”Society and the Healthy Homosexual”之中。傳奇般的和平人物George Weinberg博士其實本身是異性戀,但卻一生投入在人權及少數性族群平權的運動中,不斷為少數性族群發聲,更是第一位出版心理書籍並提出同性戀除罪化概念的先驅;但在1992年,美聯社副編輯David Minthorn在專欄裡面抨擊恐同症(Homophobia)一詞的正當性,認為恐同症(Homophobia)一詞臆測性質過高,且很多人對於反同的情緒或行為其實不明顯,用恐同症(Homophobia)一詞過於嚴厲。隨即,George Weinberg博士在赫芬頓郵報中回應美聯社副編輯,其內容是這樣寫的: 『As long as Homophobia exists, as long as gay people suffer from homophobic acts, the word will remain crucial to our humanity. Indeed, the next big step should be to add “Homophobia”to the official list of mental disorders- not to cleanse the language of it.
其內容為:只要恐同症存在、只要同性戀人們遭受到恐同對待,恐同症這一個字對人性來說都是重要的,的確(意指回應美聯社副編輯之應該有所改變),接下來重要的一步應該是把恐同症一詞正式列入心理疾病清單之中,而不是替恐同症洗清罪名。2

                 回顧歷年來的文獻,不難發現為數不少與性別歧視、反同暴力及恐同症相關的研究:1996Adams等人的研究指出恐同症與同性性覺醒相關程度極高且恐同個體皆否認或自我無意識有同性性覺醒。此研究對象為64位自願性參加的高加索異性戀男子,平均年齡為20.3歲,根據性向評量及恐同指數評量,將這64位異性戀男子分成兩組:恐同指數高的恐同組及恐同指數低的非恐同組,都分別以影片為刺激方式,量測其陰莖表面圓周長度的改變,而影片的刺激共有男女性交、男男性交、女女性交的畫面,每段影片都有4分鐘之長,結果發現恐同組與非恐同組對於男女性交及女女性交之影片都有明顯陰莖圓周周長變大的現象,但在觀看男男性交影片時,只有恐同組有明顯陰莖圓周周長變大的結果產生。此外,針對受試者本身的自我評量也做了自我性慾及勃起評量,除了非恐同組與恐同組的男男性交影片兩組外,其他都是正相關,也就是說受試者本身不管恐不恐同都認同自己在觀看男女性交、女女性交影片時有自我性慾高漲及勃起現象,但在看男男性交影片時皆否認性慾變高及勃起現象,作者的解釋為:非恐同觀看男男性交影片那組,主要是因為圓周周長變化量太小本身自我評估困難造成的相關係數太小,然而恐同觀看男男性交那組的圓周周常變化量其實很明顯,但受試者本身卻不認為有明顯的勃起現象。作者認為恐同症可能是恐同者本身用來威脅自我同性性衝動,而產生壓抑、否認等等行為的形式;或者是恐同者本身把同性刺激視為一種負面情緒,因為以往的研究的確有指出焦慮會加強性慾及勃起的現象,所以對同性性交產生如焦慮這樣的負面情緒,進而引發勃起現象。3
   

而在2001Bernat等人以徵招測試反應時間之名義,招集了52位異性戀男子自願受試者,平均年齡為19.2歲,在反應時間試驗開始之前,一樣會根據性向及恐同指數評量分為:恐同組及非恐同組。整個試驗的流程是:
1.      反應時間的測試方法會先跟每位受試者分別說明(其反應時間測試將會有一位競爭者,並以電擊逞罰做為反應時間加快的刺激)
2.      然後分別偵測受試者的電擊痛覺閥值(目的不造成受試者受傷)
3.      接續看2.5分鐘的男男性交影片(做為恐同可能的情緒誘導)
4.      之後再透過多種情緒測試評量(做為之後每位受試者的情緒狀態分析)
5.      最後做競爭對手的背景介紹,然後開始測試(反應時間競爭較快的一方可以以電擊逞罰較慢的一方,總共20回合)
6.      做完反應競爭後,會以試驗結束前總結的方式確認每個受試者都沒有發現試驗和恐同測試相關,且每個受試者都認為自己是在做反應時間測驗,並沒有發現他們的競爭對象其實是虛擬的。
但實驗的背後真相是,競爭對手是虛擬的,一半的人會跟他們以為是同性戀的男性做競爭,一半的人會跟他們以為是異性戀的男性競爭,然後反應時間競爭的輸贏是隨機50%的輸贏,所以每個人可以電擊對方10次。最後將所有人的情緒狀態、電擊強度跟時間一起分析統計。結果發現:
1.      看完男男性交影片後,恐同組受試者的負面情緒、焦慮、憤怒敵意都比非恐同組受試者明顯高出許多。
2.      恐同受試者對於同性戀競爭者的侵略性會比對異性戀競爭者高出許多,也就是恐同受試者會採用較高電壓跟較長的電流時間電擊輸的同性戀競爭者;相似結果也可以在恐同與非恐同組的比較中得出,對於同性戀競爭者,只有恐同受試者的侵略性會明顯變強,和非恐同受試者相比,恐同受試者會用較高的電壓跟較長的電流時間電擊輸的同性戀競爭者;而競爭者如果是異性戀的話,恐同受試者和非恐同受試者表現出的侵略性是差不多低的,也就是不管恐不恐同,只要競爭對象是異性戀,受試者都會用較低電壓跟較短的電流時間電擊輸的異性戀競爭者。
3.      鑑於只有恐同受試者在看完男男性交影片後,會有高程度的負面情緒、焦慮、憤怒敵意的表現,且和非恐同受試者相比,對於同性戀競爭者的侵略性,恐同受試者明顯增強,作者認為恐同者的負面情緒、焦慮、憤怒敵意等等可能是恐同者對於同性戀會採取較激進侵略手段的情緒前驅物,但這仍需要靠進一步的實驗證明。


    2015Ciocca等人分析了560位大學生,平均年齡21.95歲,以各種心理與恐同評量綜合分析後,發現心理健康狀態較佳的成年大學生較不會有恐同傾向產生,男性又比女性易有恐同傾向,恐同表現會和逃避依附、不成熟防禦機制等較不健康的心理表現有正相關。



                   究竟恐同是不是一種心理疾病,在科學上可能還有一段路要走,但很確定的是不同性傾向並不是病,所以這社會也不需要到處渲染恐同或反同主義來抵制甚麼都沒有錯的少數性族群,到頭來反而會讓恐同症更像一種傳染病,讓大家對反同概念逃之夭夭。更重要的是少數性族群的平權運動也好、去汙名化也好,從來都沒有要把這個世界的人都變成少數性族群,實際上也沒有辦法那樣做,不然也不會一直都是少數性族群了,不是嗎?平權的意義只是在爭取這社會一直以來對少數性族群所虧欠的,所不願給的平等對待,如此簡單而已。所以可怕的其實不是恐同,而是恐同帶給恐同者的無限想像,因為不了解少數性族群、也不願意去了解、不尊重,甚麼都不清楚的無知帶來的恐懼才是真正可怕的。請放下恐同的成見,在指責少數性族群讓傳統文化消失前,先想想少數性族群一路跟著傳統走來,傳統讓他們的生活犧牲掉多少權利,給他們人生帶來多少壓力,平等只是他們最卑微不過的要求而已。






文獻參考:
1.       Herek, Gregory, April 2004. “Beyond Homophobia” Thinking about sexual prejudice and stigma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Sexuality Research and Social Policy. Springer. 1 (2):6-24.
2.      William Grimes, Mar 2017. “George Weinberg Dies at 87, Coined Homophobia after Seeing Fear of Gay.” https://www.nytimes.com/2017/03/22/us/george-weinberg-dead-coined-homophobia.html?_r=0
3.      Adams H. E., Wright Jr. L. W., and Lohr B. A., 1996, Vol. 105, No. 3, 440-445. Journal of Abnormal Psychology. Is Homophobia Associated with Homosexual Arousal?
4.      Bernat J. A., Calhoun K. S., Adams H. E., and Zeichner A., 2001, Vol. 110, No. 1, 179-187. Journal of Abnormal Psychology. Homophobia and Physical Aggression Toward Homosexual and Heterosexual Individuals.

5.      Ciocca G., Tuziak B., Limoncin E., Mollaioli D., Capuano N., Martini A., Carosa E., Fisher A. D., Maggi M., Niolu C., Siracusano A., Lenzi A., and Jannini E. A., 2015, Journal of Sexual Medicine. Psychoticism, Immature Defense Mechanisms and a Fearful Attachment Style Are Associated with a Higher Homophobic Attitude.